恶汉—巴克利
Charles Barkley
国籍:美国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20日
身高: 198cm
体重: 114kg
场上编号:0
曾效力团队:火箭, 七六人,太阳
曾是美国奥伯恩大学篮球队队员。
1984年,在NBA选秀中,首轮第5位被美国费城76人队选中。
1985年,与队友合作,使费城76人队打进NBA总决赛。
1986/1987赛季,是该赛季的NBA的篮板王。
1990年,与队友合作,使费城76人队获得美国NBA联赛大西洋区冠军。
1992年6月17日,转会至菲尼克斯太阳队。
1992年,入选被称作“梦之一队”的美国男子篮球队参加西班牙巴塞罗那奥运会,并成为表现最出色的运动员之一。与队友合作,使“梦之一队”获得巴塞罗那奥运会男子篮球冠军。在92/93赛季,以他为主力的美国菲尼克斯太阳队成为全美最佳球队,并获得该年度NBA联赛亚军。
1996年8月,转会至美国休斯敦火箭队。
1996年8月4日,作为美国男子篮球队“梦之三队”的成员,与队友合作,使美国男子篮球队获得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篮球冠军。
1999年1月22日,与休斯敦火箭队续签了一份为期1年的合同。
1999年3月14日,在代表火箭队与骑士队比赛中,得15分、抢得10个篮板球、助攻6次,成为NBA中继张伯伦和贾巴尔之后第3位得分突破20000分、蓝板突破10000个和助攻达4000次的选手。
1999年12月9日,在同费城76人队的比赛中受伤,既而宣布就此退役。这样,这位与迈克尔.乔丹同时代的著名运动员带着一丝遗憾告别了NBA的舞台。
1986、87、88年获得IBM奖。
1988、89、90、91、93年选入NBA最佳阵容。
1983、87、92、94、95年选入NBA第二最佳阵容。
1985年入选新秀最佳阵容。
1987年,当选为NBA篮板王。
1989年,被评为NBA最佳篮板手。
1991年当选为全明星赛最有价值球员。
1992、96年夺得奥运会男篮金牌。
1993年,获得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最有价值运动员”称号。
1994年1月,在美国全明星篮球队队员评比中得票最多。
1988?1991、1993五个赛季入选NBA最佳阵容。
共11次参加全美明星赛。
1997年被选入NBA50年大庆50位巨星纪念阵容。
常规赛单节前场篮板球最多11个,半场篮板球数最多13个(1994);
季后赛单场罚中球数最多19个(1993),半场投中球数最多15个(1994);
总得分23468分(NBA历史第13位,现役球员第4位);
总篮板球数12337个,平均每场得22.3分,平均每场篮板球11.7个,平均每场助攻3.9次。
巴克利技术全面,身材壮实,动作灵活,上篮时很少有人能阻挡住他。其绰号为“查尔斯爵士”、“恶汉”。由于身材较矮,身子又短又宽,巴克利很快便赢得了“圆土墩”的绰号,他向人们证明了自己是很好的NBA球员。巴克利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力量和速度,让比他高出好几厘米的球员吃够苦头。他利用他的体积优势稳居篮下抢篮板球,又用他那闪电般的跳跃能力使比他高的对手毫无办法。他还可以在任何角度投篮。在NBA的头9个赛季,巴克利原地直接投篮的命中率从来未低于过52%,他还可以跳跃投篮,远投以及象NBA历史上任何一名球星那样掼篮。被人称为“查尔斯先生”的巴克利很快入选了全明星队,而且成为NBA中最受欢迎的超级球星,他同时也成了NBA中颇有争议的人物。因为尽管他在费城76人队一直表现很出色,却从未能率领球队夺得过NBA冠军。1992年,他被转会去了菲尼克斯太阳队。查尔斯?巴克利是美国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梦之一队中的“得分王”。1993年6月,他率领菲尼克斯太阳队闯入NBA总决赛,但不敌芝加哥公牛队和迈克尔.乔丹。然而巴克利当选为“最有价值的球员”,他在NBA中超级巨星的地位无人可以动摇。1996年他又换了一支球队,这回是到了休斯敦火箭队。在1996-1997赛季,查尔斯?巴克利成为NBA历史上继张伯伦、卡里姆?阿卜杜-贾巴尔和埃尔金?贝勒之后,第四位得分突破了20000分。
滑翔机—德雷克斯勒
Clyde Drexler
Born: 6/22/62
College:Houston '83
Drafted by

ortland Trail Blazers, 1983
Height: 6-7
Weight: 222 lbs.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1962年6月22日出生,身高2米01,1995年夺得NBA总冠军,1992年入选NBA最佳阵容和梦之队,获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金牌,是NBA中能够在篮筐之上打球的飞人之一,也是公认的NBA历史上最强的后卫之一。克莱德·德雷克斯勒出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大学是在航天名城休斯敦上的。大学期间他和奥拉朱旺是亲密的校友和队友,比奥拉朱旺早一年进入NBA。德雷克斯勒被球迷称为"滑翔机",一是因为英文中"滑翔机"的发音与他的名字克莱德十分相近;二是因为他的弹跳能力十分出众,在起跳之后能轻松地继续向篮圈飞翔。
年轻的时候,德雷克斯勒曾经参加过一个像跳高比赛一样的扣篮比赛,每一轮之后,篮筐的高度都要升高,结果最后德雷克斯勒获得冠军,他将球漂亮洒脱地扣进了3米60的篮筐。德雷克斯勒1983年被波特兰开拓者队在第一轮第14位选中,此后他为波特兰整整打了11个半赛季,1990年和1992年,他两次带领开拓者队夺得西部冠军并打入总决赛,但第一次被伊塞亚·托马斯的底特律活塞队击败,第二次输给了迈克尔·乔丹为首的芝加哥公牛队。直到1994-1995赛季进行到一半,他要求转会至火箭队,才和大学期间的老校友奥拉朱旺一起,穿着火箭队的队服夺得了自己第一个NBA总冠军戒指。90年代初,是德雷克斯勒的顶峰时期,1992年他被选入NBA最佳阵容和梦之队,在和公牛队迈克尔·乔丹争夺年度最有价值球员的过程中名列第二。德雷克斯勒跳得高,跑得快,篮球技术好,虽然人运球时总是低着头,但总能发现那些在快攻中外于最佳位置的队友,并将球传给他们轻松得分。如果没有很好机会的话,他也可以独骑闯关,直冲篮筐得分。
野牛—皮蓬
性别:男
国籍:美国
出生城市:波特兰
出生日期:1965年9月25日
身高:201cm
体重:103kg
场上位置:前锋
场上编号:33
曾效力团队:公牛
斯科特·皮蓬1965年5月29日出生,身高2米01,5次获NBA总冠军,6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7次入选东部明星联队,1994年全明星赛得MVP奖,1992年和1996年两获奥运会金牌,是现代NBA球星中最多才多艺的一个。
斯科特·皮蓬出生在美国阿肯色州的小镇汉堡,小时又矮又瘦。高中、大学一年级时篮球技术平平,只是一名替补。但在大学的后三年中,他的身高和球技同步增长。三年级时,2米01的皮蓬已是阿肯色大学校队的主力。1987年毕业的时候,他平均每场得23.6分,抢10个篮板球。这在当年的NBA选秀大会中可谓是成绩显赫。但由于阿肯色大学在全国联赛中成绩不佳,所以皮蓬并不是各队争相要得到的第一人选。虽然西雅图超音速队在第一轮第五位选中了皮蓬,但真正看出皮蓬巨星素质并决心要得到这块“璞玉”的人却是芝加哥公牛队的副主席兼总经理杰克.克鲁斯。后经过协商,公牛队用他们在第一轮第八位选的中锋伯利尼斯加上1988年或者1989年第二轮选秀权交换得到了皮蓬。
来到公牛队的第一年,皮蓬主要以替补身份出战。平均每场得14.4分,抢6.1个篮板球和3.5次助攻。但在以后的三年中,皮蓬每年都有长足的进步。这主要得力于他在训练中和乔丹的对抗以及在比赛中和乔丹的的合作。经过三年的磨练,皮蓬终于成为和乔丹一起最杰出的一对搭挡。加上和皮蓬同年加入公牛队的大前锋格兰特的篮下威力,公牛队终于在1991年第一次夺得NBA总冠军,随后的两年又蝉联这一荣誉。这时的皮蓬平均每场比赛得分已上升到21分,抢篮板球7.7个,助攻7次,和乔丹一样成为公牛队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1995-1997年,皮蓬和乔丹、罗德曼组成公牛队新一代的“铁三角”,又助公牛队两夺NBA总冠军。皮蓬在场上跑动迅速,弹跳出众,可以快速地识破对手的进攻战术,即可打前锋,又可当后卫,是公牛队最有威力的防守力量,为此他3次入选NBA最佳阵容,6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7次参加全明星赛,一次获全明星赛最有价值球员称号。皮蓬已成为当代NBA的一代巨星,与乔丹相映成辉。
邮差—马龙
KarlMalone
国籍:美国
位置:大前锋
生日:1963年7月24日
身高:2.06米体重:116公斤
曾效力球队:爵士、湖人
辉煌战绩:
1985年选秀大会以首轮第13顺位被爵士选中。
1996年~1997年赛季、1998年~1999年赛季两次当选年度最有价值球员(MVP)。11次入选NBA第一阵容,两次入选NBA第二阵容,一次入选NBA第三阵容。
14次入选全明星阵容,1991年~2001年连续10年出场。1989年和1993年被评为全明星赛最有价值球员。3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
总得分36928分,列NBA历史得分榜第2位(第1名是贾巴尔,共得38387分),连续11个赛季得分超过2000分(NBA纪录)。连续15个赛季平均得分超过20分,仅次于贾巴尔(17个赛季)。
13528次投篮命中,在NBA历史投篮命中数榜上仅次于贾巴尔的15837次。共出场54852分钟,在NBA历史出场时间榜上仅次于贾巴尔的57446分钟。
共抢得14968个篮板球,列NBA历史篮板榜第6位。
7个赛季罚球命中数列全联盟第一(创NBA历史纪录),2001年3月24日以9787次罚球命中成为NBA历史上罚中球数最多的球员。
1990年1月27日,得到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分61分,创下爵士搬到犹他后的历史最高纪录。
2000年4月22日创下爵士历史上最高的季后赛单场得分50分。
1997年、1998年和2004年3次进入总决赛,但均以失败告终。
作为“梦之队”成员夺得1992年和1996年奥运会男篮比赛金牌。
1996年入选“NBA历史上最伟大的50名球星”。
篮板王—罗德曼
英文:Dennis Rodman
生日: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1 厘米
体重:99.8公斤
职业生涯: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8年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7次获得“篮板王”称号。
头衔:“大虫”、“篮板王”、“NBA第一狂人”、“花花太岁”
NBA经历:
丹尼斯·罗德曼,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一向以我行我素著称。 1986年的NBA选秀大会上,罗德曼被活塞队选中,从此踏上了NBA之路。NBA篮球场上人人都想投篮,而抢篮板是没人愿意干的苦活累活。既然没法和乔丹抢风头,为什么不独辟蹊径呢?于是他练就一身篮板球绝技,是唯一一个不得分照样主宰比赛结果的球星。在活塞的最后一个赛季,他平均每场抢下18.3个篮板。后来他被交换到了马刺,这时候他的头发开始花花绿绿起来。1995到1996赛季他来到了芝加哥。凭借着那一手绝活,他成了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另类主力,公牛队也因为有了罗德曼的加入伟大的公牛王朝才开始复兴,罗德曼成为90年代中后期美国文化的一个象征。